內政部研議修法 30年老屋買賣 強制健檢
中國時報【周思宇、于國欽╱台北報導】 昨天是921地震17周年,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受訪表示,正研議修《建築法》,強制屋齡30年以上老屋健檢,初步選定供公眾使用或6層樓以上集合住宅辦理,未來出售時,應檢附耐震檢查報告,預計立院本會期提案;但他也澄清,「並非耐震檢查不合格就不可以買賣,沒有這樣規定。」 老屋 拆10萬間不為過 花敬群指出,全台屋齡20年以上大概有562萬戶、30年以上約有368萬戶、40年以上有146萬戶,若以此估算,未來10年內30年以上的老屋數目將增加200萬件。 他表示,這麼多老屋,不僅城市失去競爭力,居住安全也是問題,目前全台一年拆掉的老屋不到1000間,效率緩不濟急,依照老屋增加的速度,未來一年10萬間都不算太快。 花敬群強調,都更是居住安全和都市容貌的核心議題,內政部已擬定包括強調公辦都更效能、縮短都更審議流程、都更容積獎勵內容提前確定、規畫都更專責機構等4大方向。 被問及修法是否引發另一波「健檢」商機?花敬群則表示,目前健檢都是委外執行,盼外界勿以此角度思考,修法本意是強化居住安全,屆時如何執行、收費,都可以討論。 修法 部裡上下沒通氣 老屋交易要附健檢證明一事,營建署與地政司皆表示毫無所悉,地政司官員表示,如果要強制附房屋健檢證明,那就得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耐震評估納入,但問題是目前有關耐震評估並無公開資訊查詢管道,因此還沒有相關規劃。 健檢 和屋齡高低無關 花敬群強調,此次修法是「安家固園」政策延續,希望藉由資訊更加揭露、透明化,讓所有權人了解房屋安全程度,以往民眾因缺乏資訊,「只要可以住就好」,因此都更速度慢,希望能藉由修法點燃都更的積極態度。 營建署則表示,目前正研擬修《建築法》以強制公共建築物進行耐震能力評估,這項修法原是以「單一產權」的公共建築物為目標,並非一般住宅。 營建署官員表示,本次建築法修正要求耐震評估與今年初「安家固園計畫」是兩件事,安家固園計畫是政府提供補貼讓民眾的住宅進行健檢,而本次建築法修正是以強制公共建築物進行耐震評估為主。 未來強制納入耐震評估的建物是否以屋齡為標準?營建署官員表示,並非以屋齡為劃分標準,而是包括兩類,第一是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第二是非公眾使用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耐震評估的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