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女跨男免術換證勝訴 尼莫:終於能正大光明說我是男生了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跨性別男性「尼莫」因身體因素,無法進行性腺器官摘除手術,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被拒絕後,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協助下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30)日判決尼莫勝訴,全案仍可上訴。尼莫聽聞後歡呼,「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而這也是台灣第一起跨性別男性未經手術要求性別登記變更案全面勝訴。

「尼莫」是一位跨性別男性,從有意識以來就渴望自己是個男孩,但過去曾因其他疾病而開過大刀,若再進行手術,恐危及生命,因此尼莫無法符合現行變更性別登記須完成性腺器官摘除手術的條件。尼莫曾無助說到,「這樣我是不是一輩子都無法拿到男性身分證?」

為了幫助尼莫登記為男性,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協助下,尼莫於2022年6月間向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遭戶政事務所拒絕後,再於同年7月提起訴願後遭駁回,最後於同年12月初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時,尼莫僅提供一份記載「性別不安」的診斷證明書、長期服用賀爾蒙的處方箋,及尼莫親自到庭陳述自己的故事,但法院仍要求尼莫提交一份精神科所做的鑑定證明。遺憾的是,訴訟期間尼莫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生巨大變化,導致尼莫無力配合,最後僅再提出一張精神科診所的診斷證明。

前後經歷長達22個月的行政爭訟程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宣判,尼莫全面勝訴。法院命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應將尼莫的性別變更登記為男性,尼莫聽到消息後歡呼,「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而這也是台灣第一起跨性別男性在未手術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的判決。

上一次跨性別者挑戰變更性別登記無需手術是2021年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義務代理的跨性別女性小E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小E全面勝訴,在被告桃園大溪戶政事務所未上訴的情況下,小E已經成功變更性別登記。

本案是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義務代理訴訟,律師謝孟釗到庭聽取宣判後,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看到每位跨性別者不同的生命處境,沒有強求尼莫另行接受醫療鑑定,表示高度肯定,也期待台北信義戶政事務所能夠尊重跨性別者權利與本件法院判決,不再上訴,讓尼莫早日完成換證。

一路陪同與協助多位跨性別者的律師許秀雯則感性表示,「今天,我們有了一個很好的、開香檳慶祝的理由,這支香檳和它的萬千氣泡,是我們喜悅的淚和嘆息。因為內政部過時的強制手術要件,台灣有九成的跨性別者迄今無法換證,因此日常生活經常被冒犯、歧視、處處受苦,我們將繼續努力,直到所有人的性別認同都得到平等的尊重。」

律師潘天慶也感慨地說,社會對跨性別者充滿敵意,直到現在仍有人主張性別概念只限於生理性別,並恣意否定他人的性別認同,甚至惡意出櫃跨性別者,或用「惡意錯稱」的方式傷害跨性別者,每看到一次都感到無比心痛。今天法院再一次用判決,肯定性別認同屬於憲法保障人性尊嚴、人格權核心,強調每一個人都享有性別自主決定權的此刻,希望本判決能夠還給當事人,及所有的跨性別者應有的身分與尊嚴。

原文出處:快新聞/全台首例「女跨男免術換證」勝訴 尼莫:終於能正大光明說我是男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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