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發電 桃市違建屋頂可裝太陽能

全民發電 桃市違建屋頂可裝太陽能

為了推動光電政策,鼓勵民間設置微量型光電屋頂,桃園市政府新增改違建物屋頂光電三法以及修正「桃園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有條件讓違章屋頂可以設置再生能源設施。

(李明朝報導)

為了配合政府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桃園市政府積極推動光電政策,都發局代理局長盧維屏表示,台灣能源轉型推動政策將在2025年達成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20%、燃煤發電量占比30%、天然氣發電量占比50%、核一、二、三不延役及廢止核四的目標,主要將增加再生能源與燃氣發電,降低燃煤比例,多元再生能源包括風力、水力、生質能、地熱、太陽光電等,其中又以太陽光電最有效益,於20%再生能源中占73%比例。

屋頂設置光電,卻因為有部分合法建築物屋頂面臨違章部分,桃市先將法規機制修訂,接著就等中央後續配套,盧維屏表示,桃園新增改違建物屋頂光電三法,分別為「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桃園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桃園市建築物屋頂綠化及再生能源設置辦法」。後續建議再修正「桃園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增加四面無壁體、不設限85 年以前違章;「桃園市建築物屋頂綠化及再生能源設置辦法」不設限面積1/2以上免計屋突面積,鼓勵推動設置再生能源設施。

桃園市政府推動太陽能光電系統設置分為企業型及民間型,企業型多為大型設施,民間則朝向微量型發展,市府每年編列2,500萬元,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補助並鼓勵民間申請設置光電屋頂。(照片桃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