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集團被控吸金 財務長及董事兩人遭羈押

八大集團被控吸金 財務長及董事兩人遭羈押

在南部地區經營多個事業體的「八大集團」,被查獲利用旗下各公司招攬民眾投資,非法吸金13億元。檢方搜索約談,八大集團財務長和一名董事在偵訊後聲押獲准,另外有三名被告交保。 (林憲源報導)

八大集團經營屏東的八大森林遊樂區,近幾年也透過母公司「三強法鑫公司」在南部併購不同領域事業體,包括製造避震器的「瑪亞斯工業」、餐飲的「辰龍旺國際食品公司」等等。

檢方接獲民眾檢舉開始調查,發現集團各事業體推出各種方案非法招攬民眾投資。包括,宣稱購買公司股票可以享一年利率百分之20、二年利率百分之50,還可以按月領取本金百分之1的紅利,或是投資小木屋每個月收租百分之1。另外,集團並聲稱跟美國上市公司交叉持股以及要合併,如果投資者以每股5到8.8元價格認購美國上市公司股票,期滿之後集團會以每股10元買回。估計集團非法吸金13億元。

高雄地檢署在北中南18個處所執行搜索,帶回相關資料及人員,查扣嫌疑人的五輛名車。偵訊之後認為擔任三強法鑫公司財務長、同時也是八大森林遊樂區負責人的戴姓男子,以及公司董事、同時也是瑪亞斯工業負責人的黃姓男子,涉嫌違反銀行法,而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外有三名被告分別諭令10萬到20萬元交保。檢察官正清查不法資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