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使可特任 打壓外交官升遷

中國時報【陳建瑜╱台北報導】 外交部修法擬開放10名政務公使或常任副代表,引發藍委質疑「再開酬庸大門」,並打壓常任外交官員的升遷機會,綠委則極力護航,還有綠委準備提案再鬆綁任用條件。最後,藍綠意見分歧,送交黨團協商。 蔡政府執政後,外交部提出《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修正草案,去年底在立院已經二讀,擬讓特任大使及常任代表不受員額限制,同時將非職業外交官文官得擔任駐外人員的上限由10%放寬至15%,但在外界有疑慮下,法案暫無進度。 但外交部再提出《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修正草案,昨日在立法院外交暨國防委員會審查,其中第5條增列「公使(常任副代表)得以特任任用」,但前提是大使(代表)為特任,且公使(常任副代表)設置兩人以上者;全體駐外機構員額以10人為限。 經查,目前符合上述規定者,有6處駐外館處,包括美國、歐盟、菲律賓、印尼、世界貿易組織(WTO)及日本等館處。 外交部政務次長章文樑強調,此一改變是要強化外交戰力,過去傳統外交議題以政治、安全、貿易為主,如今議題已經擴展到環境、衛生、反恐等,外交體系需要新血、新思維的加入。 藍委吳志揚質疑,若外館需要特別人才,可以顧問或其他方式任用,否則用人彈性增加,除該政務人員對外交事務可能並不熟悉,如此「空降」對資深外交官不公平。 藍委江啟臣也認為,這次開放將壓縮常任文官的位置,讓常任文官在重要國家被邊緣化,缺少一個歷練機會;他說,「增加官位的空間,不等於增加外交空間」。 藍委王育敏更直言,從去年至今,政府已開放101個高階文官位置,質疑此舉是「再開政治酬庸大門」,並以駐德代表謝志偉的表現為例,反對增加特任官。 綠委多為外交部的修法「護航」,認為人數不多,不會對公務員升遷產生太大影響。綠委羅致政更主張,派任駐外政務公使或副代表時,不必設前提,但保留員額10名上限。 這次修法並增列遴派名譽領事設置法條,藍綠立委都質疑,綠委葉宜津說,外交部並未說明名譽領事資格、條件與職務範圍,形同「空白授權」,即便如此,該此條文最後仍順利完成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