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兼職法令不合時宜 考試院:將全盤修正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日電)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說,公務員服務法已逾20年未修正,公務員兼職相關法規已不合時宜;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公務員服務法全盤修正,目前考試院會已審查完畢,近期將提到立法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考試院副院長周弘憲、秘書長劉建忻、考選部長許舒翔、銓敘部長周志宏、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郝培芝等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111年度施政計畫,並備詢。

陳椒華質詢時指出,公務員服務法上次修法是2000年,時空環境變革許多,有關公務員兼職的法規早已不合時宜,現在都是以個案、函令解釋,銓敘部應通盤檢討法規,像是今年東京奧運的羽球男子雙打組合「麟洋配」王齊麟和李洋代言就引發爭議。

周志宏答詢時表示,「麟洋配」主要問題在於是否能做商品代言,因為兩人在土地銀行服務,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屬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當時做出函釋,如果只是單純肖像權授權,或是由土銀跟企業合作就可以;已經提出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考試院也完成審查,在修法前只能用函釋,針對特殊情況做補充解釋。

陳椒華接著問,公務員是否可擔任球評,是否可以經營民宿、網拍,是否可以出書,是否可以擔任外送員,是否可以擔任公寓大廈管理委員。

周志宏說,球評可以偶一為之,不是持續性、經常性就可以;經營民宿如果登記為負責人就不行;經營網拍屬商業行為,是不行的。

周志宏也說,出書是個人智慧財產權的授權,是可以的,但不可以從事後續的促銷活動;兼職當外送服務員要是偶一為之,不影響本職工作;擔任管理委員會委員部分,函釋是可以的。

劉建忻答詢時表示,公務員服務法的全盤修正,目前考試院會已經審查完畢,預計近期會提到立法院。(編輯:林興盟)11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