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搞特權占車位 市議會通過法案 允市民拍照舉報

影音來源:記者和釗宇(訂閱世報YouTube看更多新聞影音)

市議會26日舉行全體會議,通過八項有關打擊濫用特權公務停車牌(placard)的法案,允許市民通過311熱線舉報公務車交通違規並呈交照片證據,將緩解華埠周邊公務車過度占用停車位的問題;市議員陳倩雯提出的法案規定,多次交通違規或濫用公務停車牌的公務車將被吊銷車牌。

數據顯示,紐約市共發放近14萬輛公務停車證,有權發行公務停車證的單位包括市警局、交通局和教育局;市議長張晟(Corey Johnson)表示,停車位事關市內有限街道資源的分配,公務停車證的濫用讓公眾認為市府車輛享有特權,而且許多公務車輛占用人行道、單車道、公車道等區域,造成街道更擁擠,「不負責任、危險而且自私,濫用停車證就是腐敗。」

陳倩雯的法案要求,所有使用公務停車牌違規停車三次以上者、違規濫用公務停車牌、交通違規累計未付罰款超過350元以上者,公務停車牌將被吊銷。陳倩雯表示,華埠周邊緊鄰市政機構,不少公務車占用路邊的停車位,或違規停車,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如果有人濫用公務停車特權而違反交通規則,不僅會造成交通不便,而且也會讓道路更危險;本次通過的法案包將嚴打濫用公務停車牌,重建市民對市府的信任。」

顧雅明的法案則要求市府在2020年12月之前,出台一項完整的公務停車牌分發計畫,並每五年對該計畫進行評估;顧雅明說,「長久以來,我們反覆看到有人明知故犯,濫用特權停車證;這項法案將打造一個全面的方案,來管理市府特權停車證的發放和使用, 確保持證者對他們的行為負責,並增加透明度、加強公眾監督。」

其他法案還包括,要求市府設立一個為期六個月的試點項目,由市警局根據有關公務車交通違規的投訴分地區進行評估,並由市調查局對違者進行調查;要求市府設立標準化的公務停車牌申請程序以及電子化的公務停車牌追蹤系統;要求市府對濫用公務停車牌的行為定期報告;將違規使用公務停車牌的罰款從250元升至500元;禁止公務車輛阻礙單車道、公車道、十字路口、人行道和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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