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久陽代重要子公司榮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2年04月11日

公司名稱:久陽 (5011)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榮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孫正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不適用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及股數1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5元。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

計1,500,000股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85%,計8,5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股東每仟股認購120.09 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

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申請辦理拼湊

整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與原股東及員工

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金

額、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

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