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泥董事會決議發行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日 期:2021年09月27日

公司名稱:台泥 (1101)

主 旨:台泥董事會決議發行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言人:黃健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9/2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第一次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暫定美金8億元整為上限。

4.每張面額:暫定美金20萬元。

5.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狀況決定。

6.發行期間:暫定為五年

7.發行利率:暫定票面利率為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轉投資海外子公司或償還海外子公司銀行借款、及/或參與綠能或儲能

相關投資或償還相關投資之銀行借款之資金需求,以因應未來發展所需。

10.承銷方式:

將於中華民國境外,並將依照銷售國家的相關法令規定及國際市場慣例辦理,

所有本次公司債將全數對外公開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待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待定。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待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狀況決定。

17.賣回條件: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狀況決定。

18.買回條件: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狀況決定。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狀況決定。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依實際發行時轉換溢價率而定。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所定之發行條件(包括發行總額、票面利率等)、發行辦法、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

或其指定之人依市場狀況及實際需要決定。未來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

關要求更正、或因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或其他未盡事宜等,亦授權董

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