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致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

日 期:2021年06月15日

公司名稱:富致 (6642)

主 旨:富致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

發言人:吳敏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5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6,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6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發行價格之訂定,擬依「自律規則」 第6條第

1項規定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 授權董事長參酌

發行市場狀況並依上開「自律規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於訂價

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70%至88%之範圍內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額15%,計9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額10%,計6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增資新股總額

75%,計4,500仟股,由原股東按照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

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權利義

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議定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

、募集金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生之效益、後續增資發行

新股基準日之訂定等相關事項,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均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亦擬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

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增資案待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實際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及認股發放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