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修法協商 朝野沒共識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1日電)立法院今天協商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審會存廢、公投門檻是否調整等,朝野黨團及行政院各說各話,協商未獲共識。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其邁中午召集朝野立法院黨團協商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其邁表示,希望聚焦討論公投審議委員會存廢、公投提案連署及投票門檻是否調整。

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幹事長周倪安說,要求降低公投門檻,廢除公審會;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轉達民間團體修法訴求,包括廢除公審會;大幅降低提案、連署與效力門檻;強化聽證程序及資訊公開規定等。

中國國民黨團書記長王廷升說,公投法適用處理整體性重大政策、議題,建議應開公聽會,廣納公民意見後再修,不應朝野協商就定調;發言後王廷升離席,未再參與協商。

行政院副秘書長蕭家淇表示,公審會有功能與職務,仍有存在必要;公投門檻部分,立法意旨是創制複決投票須採多數原則,避免投票人數過低,造成少數人操控,確保公投案是一定比例人民認有必要並願投票表達意見,法律與重大政策變更可獲認同,應維持現行條文。

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說,公投法施行後已辦過多次公投,沒窒礙難行的地方。

不過,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表示,公投是可以辦,但都無法通過,甚至有反動員情形,處理公投門檻時應想辦法降低反動員動機。

討論無交集,陳其邁宣布擇期再協商,並建議下次開會將爭議條文整理成兩版本表決,送立法院院會處理。

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投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者即為通過。10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