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出租、包租代管社宅 免稅額擬調高

國民黨立委日前提案修正《住宅法》,將公益出租及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每月租金收入的免稅額,從現行1.5萬元調高為2.5萬元。圖為民眾行經建案廣告前。(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日前提案修正《住宅法》,將公益出租及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每月租金收入的免稅額,從現行1.5萬元調高為2.5萬元。圖為民眾行經建案廣告前。(本報資料照片)

房價不斷攀升,房租也水漲船高。為協助弱勢民眾能以較低價格租屋,李彥秀等國民黨立委日前提案修正《住宅法》,將公益出租及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每月租金收入的免稅額,從現行1.5萬元調高為2.5萬元,希望藉由修法,提高都會區屋主將房屋租給弱勢族群的意願。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第4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達136.2,與111年同季相比上漲6.81%。主計總處公布的租金指數,今年4月也達105.81,顯示住宅買賣及租賃金額都不斷創新高,且有持續上漲趨勢。

目前全國公益出租件數約有36萬戶,全國包租代管戶數約10萬6000戶,李彥秀等立委指出,從內政部「111年住宅需求動向調查」顯示,租金補貼申請戶有80.4%願意加入包租代管,其中願意提供聯絡資訊給業者比例最高的縣市為台北市,顯見台北市有高度的社會住宅需求。

但台北市包租代管的件數卻為六都之末,只有約9400件;公益出租人的件數在六都中也僅高於台南市,約4萬5000件。

李彥秀認為,究其原因是建物所有權人不願將其擁有的房屋,交由包租代管業者作社會住宅,主要因素應是住宅法中雖然對公益出租或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設有租稅優惠,但每月只有1萬5000元以內可免所得稅,在台北市等都會區,想以1萬5000元租金承租房屋非常困難,導致誘因不足。

為鼓勵都會區住宅的所有權人能以公益出租人或包租代管形式投入社會住宅,讓弱勢民眾得以較低租金承租,李彥秀與賴士葆等17名立委日前提案修正《住宅法》第15條及第23條,分別將公益出租人及包租代管所獲租金收入的免稅額,由每屋每月不得超過1.5萬元,提高為2.5萬元。

提案立委表示,希望藉由此次調高免稅額,增加都會區社會住宅的數量,保障弱勢民眾租屋權利,也期盼該修法案能早日完成三讀,以確保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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