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追撞釀1死 北市府開罰大都會客運、大有巴士「各9萬元」
台北市昨(17日)忠孝東路上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輛在行人行穿線停等路人過馬路的大都會客運,遭後方大有巴士撞上,導致大都會客運輾過1名婦人致其傷重不治。台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今(18日)表示,公車業者未善盡管理責任,各處以9萬元罰鍰。
北市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昨上午9點發生公車事故,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行駛於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時,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導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15傷。
北市公運處指出,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與大有巴士協理王榮光,當天已與相關單位前往醫院探視慰問傷者,並由公車業者先行提供每位3,000元慰問金。李建文表示,已和大有巴士達成共識,會全力配合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已逐一慰問傷者,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承諾會負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同時兩家公司都將分別慰問罹難者家屬,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
據悉,2名公車駕駛昨被依過世致死罪移送北檢,其中,追撞前車的大有巴士謝姓駕駛年僅23歲,今年1月才剛考取職業大客車駕照,遭質疑經驗不足,檢方訊後諭令30萬元交保。
而大都會客運之陳姓駕駛現年53歲,據業者指出,該駕駛已服務13年,表現良好,案發前休假正常,每日工時皆在8小時已內。大都會客運表示,檢察官諭令陳姓駕駛以10萬元交保,他們即派員攜帶現金完成相關手續,後續將給予陳姓駕駛公假及心理輔導,並配合檢方偵辦。
針對這次事故,公運處表示,昨天先以未善盡管理責任,依照《公路法》第77條,對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各處以最高額之9萬元罰鍰,也會要求業者確實負起賠償責任,後續將以專案方式要求業者檢討事故發生原因並提出改進計畫,後續肇責認定後,若大都會沒有肇責,可以再討論主動撤銷或由業者申訴撤銷裁罰。
更多鏡週刊報導
北市公車倒退嚕撞進超商 交通局開罰大都會客運9萬元
盧秀燕剛喊大執法 台中今連2起公車車禍!統聯煞車不及4車連環撞
台中公車撞死東海女大生 巨業客運:絕不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