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引進公職專技人員具效益 考選部持續精進考試方式

公部門引進公職專技人員具效益。(考試院提供)
公部門引進公職專技人員具效益。(考試院提供)

考試院今天(20號) 以「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公職專技人員考試制度沿革暨112年考試辦理情形」為題進行業務報告,說明公職專技人員考試制度沿革及實施效益。考試院院長黃榮村表示,引進專技人才進入公部門服務,對用人機關的業務推展有正面效益,未來應持續精進考試方式,以回應用人機關需求。

考選部在報告中指出,現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職專技人員考試計有14類科,考量考試制度的衡平性後,朝向強化實務經驗、減少筆試應試科目、多元考試方式及提高機關參與等方向進行改革,考選部自109年起先後召開會議研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考試方式、口試占分比重調整等事宜。

考選部說明,改革後,公職專技人員考試14類科考試併採筆試與口試,筆試專業科目2科,應考人均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始取得第二試口試資格,筆試成績占70%,口試成績占30%,二者合併計算總成績後擇優錄取。考試規則經考試院110年6月7日修正發布,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

考選部表示,公職專技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因為具備相當實務經驗,更能滿足用人機關對專業職能上的需求,而併採筆試及口試則能透過用人機關參與,評選進用最適切人才,考試效益已普遍獲得機關認可,後續將配合用人機關需求持續辦理,以招募更多適才適所的專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