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400萬寵物店無法營業!內湖老闆輕生亡 北市府:需建物所有權人同意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內湖寵物店老闆輕生身亡。(圖/翻攝畫面)
內湖寵物店老闆輕生身亡。(圖/翻攝畫面)

黨姓男子砸下400萬在內湖開寵物店,卻因與二樓住戶發生糾紛而無法取得營業登記,心血付諸東流,上月曾在街上大吼發洩情緒,不料昨天竟被女友發現在店內身亡。對此,北市府都發局今(27)日回應表示,自108年起第三種住宅區做寵物美容業,需要四項條件,包括取得該等建物所有權人的書面同意等。

警方調查,黨姓男子的李姓女友昨天上午7點左右聽見狗吠,走到寵物店一樓查看驚見黨男沒了氣息,趕緊報案求助,但警消到場時黨男已明顯死亡,沒有送醫;內湖分局警初步研判無外力介入,昨天下午3點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遺體,家屬對死因無疑義,遺體已發還辦理後事。

而黨姓男子與女友上月才透過媒體指控,二樓鄰居原本答應裝潢後就簽同意書,事後卻反悔導致他們無法開店;兩人原本計劃今年2月開幕,從去年10月開始與鄰居談,左鄰右舍都已同意,不過二樓住戶稱若幫忙裝修陽台就願簽同意書,沒想到砸了10多萬完工後,鄰居卻不願簽。

對此,《三立新聞網》記者詢問北市府,都發局回應表示,台北市住三原先無法設置寵物美容或寄養,歷經與動保處、寵物公會、動保協會、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等就產業需求及對於住宅區影響性進行討論,考量對環境的外部影響(如噪音、衛生、氣味等)可透過相關防治措施隔絕,且104年時臺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亦提出相關自律公約,因此才研議修法於108年放寬住三一樓及地下一樓可以附條件允許寵物美容或寄養使用。

都發局指出,至於其所附條件,修法當時考量寵物美容或寄養營業地點有動物活體,其引發的外部性與獸醫診療機構相似,所以參考住三做獸醫診療機構的標準,而有毗鄰兩側及直上樓層區分所有建物為住宅使用者,應取得該等建物所有權人之書面同意之規定,自108年起第三種住宅區做寵物美容業,需要四項條件,包括符合臨接8公尺以上道路、營業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下、限於建築物第一層(得併同地下一層使用),以及毗鄰兩側及直上一樓建物為住宅使用者,應該要取得該等建物所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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