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村脫逃狒狒遭槍殺 開槍獵人:無法分辨誰下令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8日電)六福村動物園飼養的狒狒去年3月脫逃後於捕捉時遭槍擊致死,桃園地方檢察署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下令的時任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開槍獵人今天出庭稱無法分辨是誰下令。

桃園市平鎮區去年3月10日起獲報有狒狒出沒,地方里長組隊圍捕未果,桃園市農業局同月23日起接力追捕,27日下午於楊梅區捕獲,沒想到狒狒遭獵槍打傷左胸送醫後宣告死亡。桃園地檢署同年11月偵結,奉命開槍的林姓獵人不起訴,下令的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開槍射擊狒狒的林姓獵人出庭作證表示,圍捕現場混亂,他根本不認識徐男,期間2人也無對話,他指出當時接獲通知到場協助,並說開槍前聽到有人喊「一槍幹掉牠,幹嘛不開槍」,但也承認無法分辨是徐姓被告或六福村黃姓人員還是其他人下令。

林姓獵人指出,圍捕過程曾與狒狒面對面,狒狒甚至企圖張口咬他的手,幸好他以槍柄格擋推開才沒被咬,他因擔心現場安全才緊急開槍。

徐男的律師主張,證人無法確定是誰下令開槍,將提出時間軸等資料證實徐男當時並不在場。律師也對此案狒狒是否屬於「動保法」保護的遊蕩保育類動物抱持疑問,將聲請農業部林業署解釋,並聲請傳喚另名劉姓獵人到庭作證。(編輯:張雅淨)113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