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度疫情難關 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證書效期延長1年

為了避免救生員因為武漢肺炎疫情,而無法及時展延救生員證書的效期,教育部體育署日前公告,持有體育署核發的救生員證書,效期在今年1月20號到12月31號到期者,證書效期延長1年,但救生員仍須在本次延長期內,完成「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所規定的複訓及安全講習時數。

 

「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9條規定,救生員經累積16小時以上複訓且合格,並完成自108年起每年至少6小時安全講習者,在證書到期前1個月到6個月間,得申請救生員證書展延3年效期。但今年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部分承辦救生員複訓的受認可救生訓練機構反應,複訓班次難以正常開設,使救生員無班可參訓,無法在證書到期前展延效期。為協助救生員因應證書無法展延的狀況,體育署參考衛生福利部延長各級救護技術員證照效期1年的作法,公告救生員證書效期如在1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間到期者,效期延長1年;估計約有3,600名持有體育署核發救生員證書的救生員證書效期獲延長。

 

體育署表示,救生員證書效期延長1年的政策,主要是希望與救生員一起度過疫情難關,也希望受認可的救生員訓練機構評估疫情發展,執行完善防疫措施後開設適當複訓班次,協助救生員展延證書效期。體育署也提醒,適用本次證書效期延長1年的救生員,須在延長期限內完成複訓及安全講習,以符合「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規定。

 

詳情可參考教育部體育署網站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授證資訊網站i運動資訊平台「最新消息」區,歡迎上網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