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周泓旭提「不敢公開審理我」 陸委會:給予充分程序保護
台灣高等法院今(14)日開庭審理共諜案,被告周泓旭被押解出庭,一見媒體便批台灣的司法改革刻不容緩,更表示「因為他們不敢公開審理我!」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提到,陸委會尊重司法機關權責,更表示給予周泓旭所有的權利。
周泓旭曾來台就讀國立政治大學研究所,今年2月以某公司董事身分申請獲准來台從事商務活動,涉嫌為中國大陸地區黨務機關在台發展組織未遂,一審遭判刑1年2月。案經上訴,由高院審理中。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周泓旭意圖危害安全,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規定,考量他曾自白犯行,其後又否認犯罪,且引介一名政府人員,這名政府人員事後並未加入中國大陸地區組織,周男僅構成未遂犯,依法減輕其刑,今年9月15日判他1年2月徒刑。周泓旭與北檢都提起上訴,高院今天二度開庭,因案件涉及國家安全,不公開審理。
邱垂正今回應表示,高等法院依法決定審判過程不公開,陸委會尊重司法機關權責,邱垂正更強調,全案偵審過程中,依據《刑事訴訟法》給予被告充分正當程序保護,包括踐行權利告知、保障任意自白自由、充分辯護權;從周泓旭聘請律師,律師可以會見當事人,加上周可以完全推翻偵查中供詞主張自身無罪,顯見周在我方法庭享有辯護權,是實實在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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