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找上你2/太荒唐!含冤入獄17年 獲釋警方還要他付「監獄食宿費」

馬金森本可因誤判獲得100萬英鎊(約新台幣4100萬元)的賠償金,但警方竟要求向馬金森追討17年牢獄生活期間的食宿費用。(圖/翻攝X)
馬金森本可因誤判獲得100萬英鎊(約新台幣4100萬元)的賠償金,但警方竟要求向馬金森追討17年牢獄生活期間的食宿費用。(圖/翻攝X)

[周刊王CTWANT] 2003年,英國男子馬金森(Andy Malkinson)因強姦罪被判入獄,17年後才翻案重獲自由,但遭司法霸凌含冤入獄17年所受的創傷,以及被貼上性侵犯的歧視標籤,讓他獲釋後仍飽受恐慌發作,記憶閃回與惡夢的困擾。近日,英國《BBC》為這起冤獄事件推出紀錄片,馬金森在片中吐露了冤獄近20年中幾度想放棄輕生的痛苦心路歷程,還表示:「任何道歉或關於吸取教訓的陳詞濫調都無法彌補他們對我所做的一切。損害已經造成,創傷永遠不會消失。」

馬金森從2003年被逮捕起便陷入監禁,因為他始終不肯認罪,更被法院判處終身監禁的處置。在那期間,只有母親崔莎霍斯(Trish Hose)以及荷蘭籍女友卡琳舒特梅克(Karin Schuitemaker)始終相信他的清白,霍斯花了無數時間在圖書館查找可能對上訴有幫助的資料,而舒特梅克在他入獄期間不斷則寫信鼓勵他。

「我很清楚安迪是什麼樣的人,所以我知道他絕對不會強姦女性。」舒特梅克如此向BBC表示。

2006年,馬金森初次提出上訴,無果。但在2009年,受害者穿著的背心經過重新檢驗,驗出另外一名男子的DNA,馬金森立刻再次向英國刑事案件審查委員會(下稱CCRC)提出申請,但在好幾年後才接到該委員會的回覆,表示委員會認為新證據不足以支持有關單位進行重啟調查。

馬金森坦承,他當時有過輕生的念頭,「如果我承認罪行,我可能會在7年後被釋放,但我不能坐下來假裝我強暴了一名婦女。」馬金森表示自己曾無數次陷入自我懷疑:「我應該撒謊嗎?」

舒特梅克得知了馬金森的困擾,再次上書給上訴組織,這次他找上一群由反對誤判的律師組成的團體「Appeal」,創辦人艾蜜莉博爾頓(Emily Bolton)與調查員詹姆斯伯利(James Burley)又花了好幾年的時間重新調查--在調查中他們甚至發現警方在2016年已經銷毀了作為重要證據的受害者衣物,直到當他們發現還有化驗部門保留了少許當時的衣物碎片,調查才終於獲得突破。

博爾頓告訴BBC,當他們看到DNA證據表明馬金森是無辜的,轉而開始懷疑目擊者為何要自稱他們那天在路上看到了馬金森,深入挖掘後才發現證人麥克蘇厄德(Michael Seward)有著長期的吸毒史,並且有著多起不誠實犯罪的犯罪史。

Appeal對此案進行了頑強的調查,過程中不惜兩度將當年承辦該案的大曼徹斯特警察局告上法院,最終在2020年12月,假釋委員會終於宣布,馬金森可以獲得釋放。

盡管馬金森重獲自由,但是強姦犯、仇女等指責仍如影隨形的跟著他,對他的生活造成莫大的困擾。更荒謬的是,理論上馬金森將可因為誤判,獲得100萬英鎊(約新台幣4100萬元)的賠償金,但警方竟要求向馬金森追討17年牢獄生活期間的食宿費用,要求這筆賠償金必須扣除了食宿費用之後,才能交到馬金森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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