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不離婚!她想把房「全給兒不分尪」內行人曝3招

房產如何分配給家人是一門學問。有網友稱,和先生已分居,但因某些因素不會離婚。希望自己婚後買的房子將來只給孩子繼承,完全不想給先生,問該如何處理?引發眾人熱議。

近日,一名已婚女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詢問,表示自己目前和先生分居中,雖然分居,但因為某些因素,未來並不會離婚。之前用自己的名字買了一間預售屋,預計明年底交屋。她知道未離婚前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但她不希望自己將來萬一未來意外事故或死亡後,先生還能繼承到這筆房產,並表示想讓這筆房產只留給自己唯一的孩子,而不要讓老公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問眾人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同時也補充說明,孩子目前只有16歲。

▼原PO表示自己和先生已分居,但因為某些因素,將來也不會離婚,可是又不希望因為兩人仍有婚姻關係,導致將來先生也能繼承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exels

此話題引發眾多網友討論,有網友一針見血地指出,原PO目前擔心的,應該是遺產分配中的「特留分」問題,並解釋了何謂民法中的「特留分」:讓每位符合資格的繼承人都有一個「最低的繼承比例」,避免立遺囑人將遺產都只留給特定一人,因此即使有遺囑,也不能規避特留分。所以就算原PO預先立好有效遺囑,聲明房子只給孩子不給先生,但原PO先生只要在得知遺產分配不公的2年內提出民事訴訟,即使超過兩年,若先生主張之前不知道此情況,時效的計算還會延長到「繼承權生效的10年內」,若先生在有效期限內提起民事訴訟,就還是要給先生應繼分,沒辦法如原PO所願只給孩子。

若原PO要避免「特留分」條款,想將該筆房產「100%」留給孩子、一點都不給先生的話,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讓自己生前的財產變成被繼承的遺產」,也就是「在生前設法將房產轉移給孩子」。至於相關做法,眾人也給出許多建議:「還沒交屋,約可以換成小孩名,注意一年的贈與的免稅額244萬,雖然孩子無薪資證明辦房貸,但若由母親當保人,就有機會。之前有朋友沒工作,母親也沒工作,但母親存款非常多,也有貸款成功喔!」、「建議還沒交屋前問建商可否改名字為兒子。或是交屋後,再平轉給兒子(你賣給兒子,要做金流),兒子再匯錢給妳,不夠的可以貸款(你當保人),然後每年你可以贈與244萬給兒子(免贈與稅),然後再用兒子帳戶去大額還房貸。簡言之,只有房子在兒子名下,老公才分不到」、「應該是平轉或分年贈與吧,如果是遺產依法要分走一半,還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還是尋求律師或代書的協助吧」。

▼原PO希望自己婚後買的預售屋能完全留給孩子,不想讓分居的先生也能繼承到部分房產。(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ixabay

除了生前贈與外,還有不少人都提到了「信託」:「我建議買給兒子,貸款由你來繳納,然後再信託給你自己,未來孩子也不能隨意處分,必須你同意才可以,這樣最安全也比較沒有後遺症」、「生前每年贈與244萬+房屋加土地,看公告現值不是買多少,或是直接寫小孩名字,房貸付款用贈與244萬去繳這樣就好了,如果還是希望生前是自己名字,就信託吧,信託這個去問比較銀行會比較專業」。

其中,有專業網友綜合整理出原PO可考慮的三種作法:

1.直接在購買的時候登記孩子的名字,並且利用每年有244萬的贈與額度(約等於一個月可以免費贈與20萬左右的房貸)。

2.直接將房產贈與或買賣,一次性或短時間內移轉所有權,那房子不在原PO名下,原PO的先生就無權繼承了。

3.若生前給了孩子,但又擔心萬一將來孩子的話,就可以用「契約信託」保障自己,信託的啟動原因就是原PO死亡,只需要找一個受託人(可以是個人或是信託業),然後將孩子指定為受益人,接著就是看原PO想設定的信託時間要多久,剩下的就等信託時間到了,把稅繳一繳,就繞掉了繼承問題。

在這些實際作法外,也有網友戲稱「你的敵人除了先生還有國稅局」,提醒無論原PO要對房產做哪種安排,都別忘了仔細計算相關的「稅金」是否划算:「房子是貸款的話,要考慮一下身故之後孩子的還款能力,如果在短期內身故的話,還有一堆貸款,房子賣掉要繳房地合一,跟增值稅,要好好算算划不划算」。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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