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7年!台北前偵查隊長「涉4度性侵下屬」辯婚外情糾紛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遭控4度性侵1女性下屬,檢方依3強制性交罪、1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陳彥錦稱是婚外情變成感情糾紛;台北地方法院今(30)日審結,判陳彥錦應執行7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指出,陳彥錦在2020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間,分別於被害人住處、車上、偵查隊長辦公室4度侵犯被害人;3次強制性交得逞、1次強制性交未遂。被害人不甘持續受辱,2022年6月驗傷後向北市警局督察室、婦幼警察隊等單位檢舉。

媒體報導指出,陳性侵惡行包含與被害人餐敘後,陳叫車送醉倒的被害人回家,卻在被害人家中性侵對方,第2次則利用車內獨處時對被害人性侵,第3次在陳參與某慶功宴時,遇到被害人,藉酒意騷擾後性侵。被害人另指出,2020年9月就在車上遭陳彥錦性騷擾,但因超出提告期限無從追究。

酒後性侵事件曝光後,警方認為陳值班喝酒已違勤務規定,還在醉後涉犯性侵重罪,將陳停職並送辦。對此,陳彥錦堅稱是和被害人婚外情,皆是合意性交,後續發生感情糾紛才被告。

北院原訂今年6月初宣判,但再開辯論審理後,今日做出判決;依《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故意犯強制性交等4罪,判陳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相關報導指出,陳彥錦今年48歲,畢業於警察大學,曾任法務部前部長施茂林隨扈,歸建警職後專長緝毒,曾為文山第一分局、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長,原是重點栽培的中階刑警幹部,目前已被記2大過免職,原盼以行政訴訟保住警職,但提告逾期判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