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98年至少坐監14年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今入監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收回扣判刑定讞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被控任內利用風災復建工程收取回扣近2千萬元,其中8件遭最高法院共計判刑98年定讞,上訴也遭駁回。李朝卿今天到南投地院報到後發監執行。媒體詢問「認為自己是清白的嗎?」李朝卿表示,「到現在都還沒有看到判決書,很短時間就發監執行,心裡很不甘。」李朝卿質疑司法淪為選舉操弄工具。李朝卿表示,自己68歲高齡,健康已大不如前。雖然自己入監執刑,希望大家仍繼續支持、鼓勵、愛護其家人。

李朝卿入監,上百位支持者也到場聲援,高喊「司法不公」、「政治迫害」。

李朝卿被控貪污災修工程款近2千萬元,全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對其中8件判決,其中一罪判刑14年,其餘7罪各判刑12年,共計判刑98年。依中華民國刑法規定,執行刑期至少14年,不超過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