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亂跟風!高中生「社群貼電子煙照片」南投衛生局依法罰20萬
電子煙使用率增加,連國中生也成為客群,更有不少人在網路刊登販售資訊。日前有名南投縣高中生在朋友慫恿下,於社群張貼電子煙圖片遭檢舉,高中生聲稱自己是基於好玩才張貼,沒有吸也沒販售,但事證明確,仍依《菸害防制法》裁罰20萬元。
南投縣衛生局指出,《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未經核定通過的加熱煙,及相關組合元件輸入、製造、販賣、展示、廣告、供應及使用,因此在網路上張貼類電子煙或未經核定的加熱菸圖文,已違反法規。
南投縣衛生局長陳南松強調,網路張貼電子煙、加熱菸的文字、圖片,都違反《菸害防制法》,「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至100萬元!」
南投縣衛生局指出,修法至今衛生局已裁處17件民眾於網路刊登相關菸品資訊的案件,包含露天8件、Instagram4件、蝦皮3件、Dcard1件、7-11賣貨便1件,其中有1件正是該名高中生所為。
南投縣衛生局提醒,青少年容易受同儕影響不慎觸法,民眾可多加留意家中青少年,避免家人因一時好奇,觸法後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