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油煉製執行長徐漢貪污案 橋檢偵查終結

被告徐漢辦公室抽屜、休息室、衣櫃、甚至外套口袋密藏高額現金。(圖:記者陸瓊娟翻攝)
被告徐漢辦公室抽屜、休息室、衣櫃、甚至外套口袋密藏高額現金。(圖:記者陸瓊娟翻攝)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前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被告徐漢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25日經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官對被告徐漢從重量刑,該案目前起訴人數總計21人、3家公司,扣案金額約3000多萬元,已繳回犯罪所得金額約1250多萬元。

橋頭地檢署指出,徐漢原為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執行長,負責綜理該部業務,並有核定該部及所屬各煉油廠採購金額2億元以下預算之權限,及核定、督導該部及所屬各煉油廠辦理採購案件之請購需求、發包進度、招標、決標及履約管理等事務之權限,竟利用辦理採購標案之機會,對於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或期約賄賂,不法收賄金額達1600多萬元。另查扣之現金1000多萬元,徐漢無法說明具體來源,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另其透過友人以外幣匯款600萬元部分,涉犯一般洗錢罪。

橋頭地檢署進一步指出,被告徐漢更乖妄認為「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大膽將辦公室抽屜、休息室、衣櫃、甚至外套口袋密藏高額現金,儼然將中油公司煉製部執行長辦公室視為私人黑金財庫。甚至在辦公室架設監視器,將廠商行賄醜態一一錄影存證,視廉能如無物。但徐漢犯後至今仍矢口否認所有貪污犯行,先在地檢署檢察官搜索查獲時辯稱辦公室內大量現金係與某醫院高層共同投資大陸幹細胞生意之利潤,再透過地下匯兌匯回之金錢云云;嗣經該署檢察官抽絲剝繭,逐一釐清廠商行賄之事實後,復辯稱僅係收取廠商紅包謝禮,沒有犯罪云云。核與其餘願坦承犯行之中油員工等人相較,被告徐漢顯然犯後全然未見任何反躬自省,不知悛悔,犯後態度不佳。

該案經由檢察官蘇恒毅及檢察官嚴維德,共同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偵辦。執行搜索13次,偵辦涉案廠商不法廠商共26家。目前羈押中油公司職員4人,廠商3人。起訴人數總計21人,3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