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安局特勤吳宗憲涉「私菸案」想討菸! 控扣菸害過期求償708萬敗訴

吳宗憲主張,台北關扣押菸品行為違法,應給付害菸品過期的賠償708萬4000元。   圖:關務署提供(資料照)
吳宗憲主張,台北關扣押菸品行為違法,應給付害菸品過期的賠償708萬4000元。 圖:關務署提供(資料照)

[新頭殼newtalk] 蔡英文總統前年出訪專機發生夾帶近萬條菸品逃稅818萬餘元「私菸案」,前國安局少校侍衛官吳宗憲6月已被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10年4月徒刑,他請求台北關發還扣案9797條菸遭拒,再向關務署聲明異議遭駁而興訟並請求台北關賠償逾708萬元。法院21日以吳宗憲主張無理由判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吳宗憲於民國108年7月22日隨總統出訪專機返國入境,經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查獲吳宗憲藉元首行李免驗及禮遇程序,將未稅的9797條菸,從管制區移運至課稅區,涉未向海關申報而運輸私菸,違反菸酒管理法,9797條菸遭查扣以保全證物。

該判決續指,吳宗憲於109年3月23日請求台北關發還扣案菸品,因案涉菸酒管理法處罰規定,移請桃園市政府財政局核處,該局表示本案尚在司法審理程序,扣案菸品請向地檢署請求得否發還。吳宗憲後來檢具補充理由向台北關聲明異議,請求發還菸品,台北關則移由關務署辦理。

然而,關務署以吳宗憲的聲明異議無理由,吳宗憲不服提起訴願,經決定不受理後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吳宗憲主張,關務署異議處理不當應撤銷,台北關扣押菸品行為違法,並請求關務署應函示台北關給付害菸品過期的賠償708萬4000元。

台北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扣押行為違法與否應於對裁處案件之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因本件暫時尚未有「對吳宗憲之裁處案件實體決定」,吳宗憲不得單獨爭執「扣押行為違法」,他的聲明異議及相關主張均無理由,判決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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