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菸案遭記過又升少將 總統警衛室主任陳敏華遭查出買50條菸獲緩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菸品走私案,查出總統警衛室主任陳敏華利用總統出訪行程購買50條菸。檢察官今天將陳敏華予緩起訴1年處分,須繳交國庫新台幣4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6小時。陳敏華曾因國安局私菸案遭記大過一次,去年中晉升少將。

陳敏華(圖中,資料照)
陳敏華(圖中,資料照)

菸品走私案,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23日首波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等罪嫌起訴國安局人員吳宗憲、張恒嘉等人,台北地方法院今年6月間判處吳宗憲、張恒嘉10年4月、10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10年。案件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北檢後續針對上百名單純購菸者,依違反稅捐稽徵法處分緩起訴。檢察官查出陳敏華當時購買50條菸,考量他購買未稅香菸逾法定數量,犯後坦承犯行,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繳交國庫4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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