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宜蘭縣議員涉詐助理費 張秋明20萬交保

前宜蘭縣議員張秋明聘用長女為公費助理,張女在2013年間出車禍,無法從事助理工作,但張秋明仍向議會領助理費、春節慰問金87萬餘元,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檢方諭令他20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前宜蘭縣議員張秋明聘用長女為公費助理,張女在2013年間出車禍,無法從事助理工作,但張秋明仍向議會領助理費、春節慰問金87萬餘元,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檢方諭令他20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曾連任3屆的民進黨宜蘭縣議員張秋明,2010年至2014年間聘用長女為公費助理,張女在2013年間出車禍,檢調認為,期間張女無法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但張秋明仍向議會詐領助理費、助理春節慰問金87萬餘元,檢方諭令他20萬元交保。張秋明感嘆說,當時蠟燭兩頭燒,並非騙錢而是疏忽。

張秋明2009年從冬山鄉長轉戰縣議員,一連當了3屆,本屆他並未參選,首任議員期間,擔任他議員公費助理的長女出車禍,昏迷指數只有3,張秋明在醫院陪了46天,檢調追查這起舊案,引起地方關注。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14日上午檢調持搜索票至張秋明住處搜索,並通知張及2名證人到案說明。檢方表示,被告在2010年3月1日至2014年12月24日止,以每月4萬元聘用其長女為公費助理,2013年5月11日張女發生交通事故,致腦部及言語功能受重創。

檢方指出,被告在2014年間向地院聲請監護宣告,張女在2013年5月11日至2014年12月24日期間,無法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被告竟仍向宜蘭縣議會詐領助理費及助理春節慰勞金87萬3065元。

檢方表示,被告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罪,諭令20萬元交保候傳,並繳回不法犯罪所得87萬3065元。

對於案情,張秋明回應偵查不公開,但他回憶說,長女發生車禍,他在醫院是寸步不離,長女在醫院住了1年,當時既要照顧女兒、服務案件、忙選舉,「真的是蠟燭兩頭燒」、「我都快崩潰」。他坦言,沒有將女兒擔任助理的事情處理好是疏忽,絕非騙錢,希望整件事能有圓滿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