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積電為印度合作案放棄日本? 黃崇仁澄清「兩案毫無關係」

力積電(6770)剛宣布與印度合作,隨後終止與日本SBI控股合作在宮城縣建置半導體晶圓廠的合作案,因時間相近,外界質疑力積電是為了印度而放棄日本合作案。對此,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今(22)表示,「這兩案毫無關係」,先前就已雙軌併進,由於日本先不同意,才集中火力在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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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左一)今日親上火線,說明與印度合作一案。(圖/力積電提供)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左一)今日親上火線,說明與印度合作一案。(圖/力積電提供)

力積電今日舉行第三季法說會,黃崇仁在會上強調,印度合作建廠案是跟日本一樣FAB IP模式,但去印度與放棄日本合作毫無關係,先前就已雙軌併進,由於日本先不同意,才集中火力在印度。

黃崇仁說明,印度合作案是與印度政府合作,由力積電挑選合作對象,後續挑選上印度塔塔電子,而塔塔電子建廠需耗資110億美元,印度政府便提供70至80億美元補助塔塔電子。

黃崇仁提到,印度建廠較有競爭力,塔塔集團旗下的塔塔微電子公司有5萬名員工,同時印度最大的電子產品製造公司,此外,負責半導體事業的高階管理人都是來自美國英特爾等公司的印度人。

據了解,黃崇仁與力積電總經理朱憲國也在九月二十五日應邀前往印度與莫迪總理和高層官員座談。黃崇仁指出,此合作案子完全依照FAB IP的策略來執行,沒有參與新廠投資的力積電將協助對方建廠、培訓員工並技術移轉,並依合約訂定的進度,在未來幾年分期收取服務、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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