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積電遭SBI社長控不誠實 黃崇仁親上火線回應「跟誠信無關」

力積電(6770)今(22)日召開法說會,針對日本SBI控股社長抨擊「言而無信」,董事長黃崇仁說,這跟誠信無關,而是無法承擔日本政府提出力積電須以十年營運作出擔保的要求,這也牽涉後續多項法律問題,甚至與有違反我國證交法疑慮,強調「我們是台灣公司,不是日本公司」。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今日親上火線回應與日商SBI合作破局一事。圖/記者王詩婷攝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今日親上火線回應與日商SBI合作破局一事。圖/記者王詩婷攝

黃崇仁坦言,對於日本建廠一事,力積電員工也十分期待,對於此次合作破局他也感到惋惜。

力積電財務長卲章榮說,SBI去年就向日本政府申請補貼,但遲至今年1月才告知力積電,因對法律效益存疑,為求慎重,力積電主管今年也數次拜訪日本經濟產業省(METI),但日本政府強力要求力積電須擔保10年營運,才能申請1400億日元補助。

黃崇仁說,若是簽訂合約,意味著跟日本政府確立行政關係,此外,JSMC財報也要合併到力積電財報,後續牽連甚廣,且要求擔保十年營運,意味著除了建廠的5年,後續還有10年營運,總共跨度15年,再加上SBI至今始終拿不出具體籌資、行銷等營運計畫,因此董事會決定停止評估這項合作案。

黃崇仁透露,隨著整個評估作業的深入並參考國內友廠在日本的經驗,發現當地的建廠、營運成本遠高於台灣,尤其日本通膨嚴重,缺工又缺料,雖可獲日本政府補助,但營運壓力還是很大。

力積電去年8月與SBI 控股成立合資公司JSMC,確定在宮城縣黑川區設立半導體晶圓廠,上月底卻傳出力積電因業績不如預期,因此解散合資公司。

對此,力積電隨後發出聲明,說明合作破局緣由,包括此案純屬製造IP技轉、未規畫入股主導新廠營運,而力積電為台灣股票上市公司,為沒有主導性持股的日本新廠保證營運,將違法我國證券交易法,另外強調此次終止與日本合作方籌設新廠,與力積電自身盈虧並無因果關係。

未料,本月初SBI控股公司社長北尾吉孝在個人臉書發文,指責力積電言而無信,針對力積電說法,抨擊「令人難以置信」,還搬出《論語》表示,凡事「無信則不立」,「能夠不與這樣的公司繼續合作,真的非常感謝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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