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考數乙範圍 全教總籲不該誤導學生都選數A

全教總談數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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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回應大學商管系招生需求,114年分科測驗將加考數乙。全教總檢視大考中心114年數乙命題範圍,發現命題基礎以數A為本,將引導高二學生為求最高學習CP值而選修數A,封殺數B學生在登記分發的機會。由於數乙命題範圍與各大學校系參採科目公告在即,全教總呼籲,教育部長應盡速召開專案會議。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為了避免學生不必要的過度學習,108數學課綱依據學生需求採三軌分流,也就是低數學需求的學生在高二選修數B,到高三時可以選擇不再修數學或修數乙;不同面相數學需求的學生在高二選修數A,到高三時可以銜接數甲或數乙;高數學需求的學生在高二時選修數A,到高三時選修數甲。

 

為了因應學生不同數學需求,數A、數B的內容設計模式與過去99暫綱不同。99暫綱的數A、數B是同心圓的概念,數B包含了數A,對高二學生而言,沒有跨考問題,只要修一個版本就可以選填所有的科系;但108課綱的數A、數B卻只有部分內容交集,若要像過去一樣選填所有志願,無論數A、數B的學生都需要跨考與額外自學。

 

全教總表示,大考中心提出的114年度數乙命題範圍的規劃,是以數A為基礎。對高中師生而言,選修數A可跨數A、數B考科,並可無縫接軌數甲、數乙;選修數B意味著未來需要額外自學40到60小時數A,或者不考數乙、放棄登記分發的部分志願選擇權。在求最高性價比的心態上,都將引導學生選擇數A為第一優先。

 

過去社會呼籲加考數乙,無非是希望給學生多一次機會。但若命題範圍草案以數A為基礎,數B需自學數A才有機會考數乙,顯然對修數B的學生來說,沒有多一次機會。全教總請問教育部,若真重視數學分流,教育部長盡速召開專案會議,以三點亡羊補牢,包括「要求大考中心數乙命題範圍,應以數A數B重疊內容、數乙課綱範圍為準」;「應讓大學端清楚知道此數乙非彼數乙,勿以99暫綱課程概念類推108課綱內容,嚴格檢視大學提供的登分參採科目,避免少數大學因不了解而錯誤參採,破壞108課綱精神」;「儘速啟動課綱、大考、考招制度的調整與修正,勿讓不完整的制度持續折磨現場學子」。

 

關於全教總有關114學年度分科測驗納入數學乙考科相關建議,教育部表示,感謝社會各界對於數學考科及高中數學學習內涵的重視,持續且密集地與各相關權責單位召開會議商議。各項資訊將陸續於112年4月底對外公告,希望輔導學生在10年級下學期(目前高一下)選擇適合的數學學習路徑修習11年級(高二)及12年級(高三)的數學科目。

 

教育部指出,大考中心依據招聯會委託刻正整備114學年度增加數學乙考科的各項命題及相關試務作業,除了積極進行試題研發,並為區隔數學甲與數學乙考科,經由大學科系與高中學校等問卷調查、高中座談會討論、大學與高中數學學科專家書面審查等,研議114學年度起適用的分科測驗數學甲、數學乙考科命題內涵,並預計於今年(112年)4月公告「114學年度起適用之大學入學考試分科測驗數學考科考試說明」、於113年公告分科測驗數學科參考試卷。

 

為求審慎,教育部去年(111年)12月到今年(112年)3月間多次邀集國家教育研究院、國教署、高中數學學科中心等相關單位召開諮詢及共識會議,協助大考中心檢視分科測驗數學科考試說明(草案)妥適性,並確立了原則,包括大考中心即將公告的114學年度後適用之分科測驗數學科考試說明,將呈現考科的測驗目標、測驗時間、測驗範圍、題型等項目,協助各大學校系、高中教師、考生及社會各界了解該考科的內容。國教院將於4月底前,偕同高中數學學科中心,進一步研擬修習數學B的學生於12年級修習數學乙,所需的教學及學習建議,協助高中數學科教師經由適當的教學規劃及課程安排,讓11年級修習數學B的考生在修畢12年級數學乙課程後,即有足夠的能力應考分科測驗數學乙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