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研擬 外勤勞工颱風天可自行退避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7日電)勞動部研擬讓外勤勞工在颱風天時,可以依照職安法第18條的退避權相關規定,跟主管報告後自行退避,以確保自己的安全,但是否要放在指引或有強制性的施行細則中,仍需再討論。

颱風天時,像是外送人員、台電跟自來水員工等外勤勞工常常仍需在外工作,也不時傳出有外勤勞工因此而受傷,甚至死亡的狀況。

為了要保障外勤勞工在颱風天出勤的安全,勞動部近期研擬外勤勞工(例如記者、台電或自來水公司的搶修人員等),在颱風天遇到惡劣天氣時,就可以按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的規定,報告主管後,自行退避至安全場所避難。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會有此項規劃的主因是母法中並未針對颱風天有加強說明,因此近期已召開2次會議,邀請專家學者、相關業者及工會討論。

至於相關規定是要放在僅供事業單位參考的「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或者是對雇主有強制性的施行細則,職安署指出,仍在討論當中,但不管哪種做法,都希望可以在今年颱風季前定案,以保障所有外勤勞工在颱風天的安全。

若未來確定放在施行細則裡,雇主如果違法將可依法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8萬元以下罰金。10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