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食品可標英文單位 最快明年上路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為使產品清楚易懂,並與國際規範更調和,衛福部食藥署於昨日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及「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草案,泡麵等包裝食品的營養成分單位除以中文標示外,增加g、mg、ml等民眾習慣的英文單位標示(如左圖);烏魚子等不定重量的食品,包裝營養標示的份數將改成「約」7份整數標示,新制最快明年初上路,應標明而未標明,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至3百萬元,標示不實則開罰4萬至4百萬元。

食藥署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及「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草案,除增加英文單位標示、不定重食品可用「約」來標示份數外,包括熱量、蛋白質等數值目前規定須標示到小數點後1位,為貼近民眾認知,營養數值將改用4捨5入方式修整。

其中,目前包裝食品營養標示項目如熱量、蛋白質等數值規定,須標示到小數點後1位,僅鈉含量規定須整數標示,為統一規範、方便各縣市管理,草案也放寬鈉含量得標示到小數點後1位。

食藥署表示,花茶包、濾掛式咖啡等沖泡飲品熱賣,因沖泡式飲品的熱量及營養素含量經熱水沖泡後,已所剩無幾,將來可免營養標示。新制最快明年初上路,應標明而未標明,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至3百萬元,標示不實則開罰4萬至4百萬元。

烏魚子等不定重量的食品,包裝營養標示的份數將改成「約」7份整數標示,新制最快明年初上路。(業者提供)

食藥署表示,花茶包、濾掛式咖啡等沖泡飲品熱賣,因沖泡式飲品的熱量及營養素含量經熱水沖泡後,已所剩無幾,將來可免營養標示。(業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