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明年分得707億居全國之冠 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如何分配?

財政部今日公布明年度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通知總分配金額4461.17億元,較去(2023)年多出近650億元,創下歷史新高。

而在全國各縣市中,六都共分得65.17%,其中以台北市獲得707億元居全國之冠,比居次的新北市多出近157億元,這也是首度有單一縣市分配金額超過700億元。

第3名為高雄市,分得507.41億元、台中市452.44億元第4、桃園市362.75億元第5,台南市327.21億元居六都之末。

六都之外的16縣市則共分得26.13%,金額前4名依序為彰化縣、屏東縣、雲林縣、南投縣,排序與前5年度一致;至於剩餘8.7%統籌款則會分配給縣市以下的各鄉鎮市。

根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將由財政部按月平均撥付地方政府,但年度結束前,會再視當年度實際收入情形進行調整。

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如何分配?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是指由中央統籌,將各縣市政府稅收提撥一定比例,重新分配以平衡地區發展,可分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與「特別統籌分配稅款」。

「講得更白一點,統籌分配款就是所謂的劫富濟貧。」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解釋。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所得稅總收入10%、貨物稅總收入10%、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之40%等國稅收入,其中將提撥6%作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其餘則作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

「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是什麼?

根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主要為供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費,經財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納入受分配地方政府預算。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會再依《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7條第1款規定,其中直轄市可分得61.76%、縣市24%(另外可再獲得全國土地增值稅加總的20%)、鄉鎮市8.24%。

而在直轄市及準直轄市可分配的稅款中,會再依「近3年平均營利事業營業額」50%、「人口數」20%、「土地面積比例」20%、「近3年平均財政能力」10%的權重進行分配。

縣市單位則是依「近3年度基準財政需要額減收入額之差額」、「近1年營利事業營業額」等分別依85%、15%的權重進行分配。

鄉鎮市則是50%「正式編制人員人事費」、30%「基本建設需求」、10%「人口數比例」、10%「土地面積比例」,其中離島鄉鎮的人口數與土地面積皆加重2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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