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設106格共用臨停區 開放4種車臨停 違者開罰拖吊

台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說明,如何設計新圖例式標誌牌。(記者李叔霖攝)
台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說明,如何設計新圖例式標誌牌。(記者李叔霖攝)

▲台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說明,如何設計新圖例式標誌牌。(記者李叔霖攝)

自從112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後,貨車、計程車等車輛臨停需求增加,復康巴士、長照車輛等也有臨停需求,因此,台北市交通局今年4月起首創「營業用共用臨停區」。北市停管處企劃科科長梁力元六日指出,這是導入「共用共享」概念,目前設置量達到106格,明年再增130至150格。

營業用共用臨停區」全天候24小時提供貨車、計程車、復康巴士、長照車輛等四種車臨時停車,各營業車種停放時限,貨車限20分鐘、復康巴士、長照車輛(福祉車)及計程車限10分鐘,其他車輛禁止占用,違者開單告發、取締拖吊,依照規定可罰600至1200元,臨停超過時間也將開罰600至1200元。

由於設置後效果不錯,還有130處申請設置「營業用共用臨停區」。梁力元指出,年底將以台北12個行政區,平均每區10格以上為目標,但設置地點將會避開路口10公尺,以及消防栓3公尺,主要設置於紅線、黃線為主,其次為變更貨車格、汽機車格。

北市交通局強調,原本規劃「共用臨停區」,但發現民眾不知道,以致違停占用臨停區,後來調整為「營業用共用臨停區」,並設計新圖例式標誌牌,新牌面上方為停放車種圖例,並公告格位還加繪「營業用共用臨停區」字樣及黃色標線,後來違停占用情況明顯減少。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方便民眾查詢,北市停管處已於北市好停車網頁同步增加「營業用共用臨停區」設置地點相關資訊,後續將會發文醫療機構等提供建議地點。另外,針對民眾違規臨停,目前透過人力巡查開立勸導單,後續透過「智慧車柱」等科技執法降低人力巡查,預計114年元旦全面進行違規取締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