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章魚里」里長爆貪汙 6年A了39萬遭起訴

台北市士林區天玉里,被稱為「選舉章魚哥」,無黨籍潘姓里長今年參選尋求連任成功,卻涉嫌在2016到2021年間,貪汙39萬多元,今(2)日士林地檢署偵結,將潘姓里長依貪汙等罪起訴。

潘姓里長今年尋求第2次連任成功,卻被爆貪汙。(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東森新聞)
潘姓里長今年尋求第2次連任成功,卻被爆貪汙。(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東森新聞)

根據《中央社》報導,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潘姓里長從2014年開始擔任天玉里里長至今,豈料,卻從2016年開始,他就會以地方建設、辦活動為由,陸續向8家公司負責人購買蘭花、餐盒、燈籠,或租用舞台車、帳棚及聘僱辦公室清潔工等機會,勾結廠商要求對方開出實際金額不符的報價單、發票及收據,接著再送交士林區公所、回饋經費管委會、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核銷,作為請領及核銷上述全額補助經費之單據,讓承辦人員誤認單據為真實。

潘姓里勾結廠商開立不實發票再向上請領經費。(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東森新聞)
潘姓里勾結廠商開立不實發票再向上請領經費。(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東森新聞)

其中,潘姓里長在2022年間,向國防部申請「羅友倫將軍故居」屋頂更新計畫,建商當時以新台幣5萬2000元承包,但他卻要求對方開立9萬9000元的發票,詐領國防部4萬7000元的款項;另外,潘姓里長也利用乾粉滅火器檢測工作機會,暗示對方應有所表示,向廠商收賄總計3萬元。到2021年為止,潘姓里長共貪汙39萬多元。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潘姓里長利用職務之便詐取非法財物,將潘姓里長依貪汙、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另外8名公司負責人涉商業會計法、貪汙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均坦承犯行,獲檢察官處分緩起訴1年,須分別向公庫支付3萬至6萬元不等處分金。

士林地檢署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潘姓里長。(圖/翻攝自Google 街景圖)
士林地檢署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潘姓里長。(圖/翻攝自Google 街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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