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月台、車廂充斥「中國淘寶」廣告 立委、民團痛批:政府禁止卻死灰復燃
下週一(11日)是中國電商平台俗稱的「雙十一」購物活動,台北捷運站內月台及車廂內卻見到滿滿的淘寶優惠活動廣告。立委林楚茵、沈伯洋和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於 今(8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表達抗議,並揭發淘寶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涉及違法廣告之處。
立委及經民連直言,回顧2020年,由英商克雷達投資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經營之「淘寶台灣」電商平台,因阿里巴巴集團對其具有控制能力,因此遭投審會(現投審司)認定為中資,裁處新台幣41萬元罰鍰,並限期撤資或改正;2015 年,「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以新加坡商身份在台設立分公司,隱匿其中資背景,遭投審會裁處12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撤資或轉讓;同年,同屬阿里巴巴集團的「香港淘寶網台灣分公司」,以港商身份在台設立分公司,遭投審會處24.8萬元罰鍰,要求限期內撤資。
立委林楚茵表示,中國淘寶平台利用免運補助等誘因,吸引台灣消費者大肆購買廉價中國商品。這些優惠表面上看似便宜實惠,但其實暗藏養套殺的策略,一步步操控台灣的商品定價權,嚴重破壞我們的市場秩序與經濟環境。最開始的「養」是廉價商品和補助吸引消費者,隨後的「套」則是套出消費模式後讓消費者對平台產生依賴,也套出消費者個資讓個人信用外洩及國家安全都受到威脅,最後「殺」的階段則是藉由壟斷市場操控價格、排擠台灣商家,讓台灣消費者和商家都付出更高的成本。
中國不對稱貿易時時存在,台灣電商進不去中國,但是中國電商卻利用台灣的網路自由入侵台灣,2023年Yahoo已經停止超級商城服務,接下來台灣線上平台面對中國不公平競爭將更難生存。美國和歐盟都已逐步加強了對中國低價電商的關稅規範、提案對來自中國的包裹加強檢查。林楚茵強調,這週已經針對此議題質詢要求國安局、經濟部說明,淘寶入侵不只是經濟問題也是國安問題,要求行政單位應該跨部會對中國擾亂市場秩序提出因應之道。
立委沈伯洋則表示,淘寶自2008年第一次假以新加坡商來台灣設立分公司後,就持續不斷以不同的手法想要進入台灣市場,且明顯沒有要遵守台灣對中資來台相關規範的意思:台灣2009年才開放中資來台投資,2015年投審會對其開罰並命撤資;2019年以「授權」英商克雷達的方式在台經營「淘寶台灣」,也被投審會開罰命撤資。淘寶來台設立分公司以及借殼公司總共四次,其中就有兩次因為違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受到投審會開罰並命撤資。
沈伯洋指出,國人使用淘寶應用程式購物時,購物習慣或內容都會被蒐集,而這些資料可能被有權限的中國工程師存取的問題,安裝在手機上的應用程式更有機會取得國人手機上的資料。淘寶畢竟還是中國的電商,而依照中國的〈情報工作法〉,如果中共要求淘寶交出特定人的資料,他們是無法拒絕的。
沈伯洋認為,淘寶被政府認定違法、沒有資訊安全保障、背後又是敵國的電商平台,我們卻放任他在台灣繼續經營,在各大捷運站、廣告看板打廣告。嚴正呼籲主管機關數發部,應該要向國人說明現在淘寶在台灣的法律狀況是什麼?也應該馬上與其他相關部會討論,做出相對應措施,保護我們的國人個資安全及國家安全。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律師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規定,只有經「許可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才可以在台灣從事廣告之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如有違反,第89條規定,委託、受託或自行刊登廣告之人,應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而從投審會過去命撤資的處分,可知「中國淘寶電商」並未獲許可來台營業,然而,台北捷運車站卻大喇喇地刊登「都是淘寶免運惹的禍。全站免運」等明顯是「中國淘寶電商」的服務促銷廣告。這已經明顯違法,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應對台北捷運公司開罰,並查明中間的廣告代理商究竟是誰,一併處罰。
此外,臉書帳號「https://www.facebook.com/tw.taobao/?locale=zh_TW」,標明「淘寶網台灣唯一官方粉絲團-獨家折扣、最新消息發佈」「台灣客服專線:(02)7705-4306」顯見該「中國淘寶電商」確實在台有營業活動,還設客服專線。顯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檢察機關應積極追查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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