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佳里地政進駐預售屋銷售案場 助業者掌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重點

南市佳里地政事務所扎根預售屋銷售案場,協助業者掌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重點。(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佳里地政事務所扎根預售屋銷售案場,協助業者掌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重點。(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佳里地政事務所扎根預售屋銷售案場,協助業者掌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重點。(記者李嘉祥攝)

今年2月新公布修正的《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包括禁止不動產炒作、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限制換約轉讓、檢舉獎金制度及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等5大重點內容已於7月全數上路,相關配套子法亦均完成;臺南市長黃偉哲支持中央打擊投機炒房、維護居住正義、保護消費者權益及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的政策,指示地政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積極配合內政部修法規定辦理,並加強對民眾及相關不動產業者進行政令宣導,以免因其不諳法令而觸法。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因應平均地權條例新制推動,地政局推出新制教育訓練列車、函知公會全面變更契約、強化違規炒房案件審議機制、提高實價登錄查核比例、建置官網法規資料庫、編訂法規彙編手冊、提報計畫編列預算及爭取人力增補、協調分工明確職掌業務等8大因應措施,透過積極作為讓民眾及相關不動產業者均能了解新制規定並確實遵守,共同維護交易秩序,進而促使不動產市場發展更加健全,並提升消費者權益保障。

佳里地政事務所指出,日前有建設公司人員至「實價登錄專區」櫃檯,陳述因公司第一次辦理預售屋買賣成交案件實價登錄申報,怕不熟悉相關規定及細節致申報錯誤而遭到裁罰,且近來屢屢接獲業者詢問相同問題,顯示預售屋銷售案場的第一線服務人員確實有想要了解預售屋銷售相關法令規定的需求,9月初起陸續盤點並主動聯繫拜訪轄區內各銷售中的預售屋銷售案場業者,期透過提供詳細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重點說明與QA、系統教學影片以及實價登錄相關業務聯絡窗口電話等資訊,並輔以現場面對面說明預售屋備查、成交、更正及解約申報登錄、限制換約轉售等新制措施,有效提升政策推行的成效及消弭業者因疏失而觸法的疑慮。

佳里地政事務所主任陳聖智也提醒業者,除原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須申報實價登錄規定外,此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新增銷售預售屋者(如建商)如有解除預售屋買賣契約情形,應於解約日起30日內辦理申報登錄規定,如有逾期申報或申報不實情形,將按照戶(棟)處罰3-15萬元。另外,因應修法限制換約規定,自7月1日簽訂之預售屋買賣契約內容亦須配合修正,應依規定向南市地政局申報變更契約並使用備查的新版預售屋契約書簽約,以免因違反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被裁罰6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