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SK會長外遇離婚代價慘 法院二審判「正宮分得325億元財產」破紀錄

記者陳怡伶/綜合報導

南韓「SK集團」會長崔泰源與前第一千金盧素英2人的世紀離婚訴訟,在今(30日)傳出新進展。首爾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崔必須向盧支付約1.3兆韓元(約325億元新台幣)的財產。

<strong>南韓前第一千金盧素英與「SK集團」會長崔泰源。(合成圖/翻攝盧素英臉書「노소영」、SK集團網站)</strong>
南韓前第一千金盧素英與「SK集團」會長崔泰源。(合成圖/翻攝盧素英臉書「노소영」、SK集團網站)

據《韓聯社》與《朝鮮日報》,首爾高等法院家事2部30日就崔、盧的離婚財產分割案作出二審判決,判定崔必須向盧分割1兆3808億韓元的財產,並支付20億韓元(約4700萬元新台幣)的精神損害賠償。

相較前年12月一審判決認定的665億韓元(約15億元新台幣)財產分割,與1億韓元(約240萬元新台幣)贍養費。二審認定的金額是前次判決的20多倍,創下南韓史上離婚訴訟財產分配額最高紀錄。

二審法官指,崔與盧分居後,為與TNC基金會主席金喜英保持事實婚姻關係耗資219億韓元(約5億元新台幣)以上,甚至提供無法計算的財產性利益。據此認為,一審判決針對盧因婚姻破裂造成的精神痛苦核算的精神損失費金額過低。

且二審法官表示,考慮到盧的父親、前總統盧泰愚曾為SK集團的價值增加與經營活動提供無形幫助並做出貢獻,因此推翻一審「SK集團股份非財產分割對象」的判斷,崔泰源的全部財產均屬於分割對象。

法院認定崔、盧2人的財產合計為4兆韓元(約940億元新台幣)。在財產分割的比例上,崔為65%、盧為35%。法院命令崔必須以「現金」支付財產分割金額。

法官更當庭斥責崔稱,「即便2人並未註銷婚姻關係,崔泰源自2019年2月起便中斷盧素英使用的信用卡,更在一審判決出爐後停止提供生活費等金錢」。且崔在訴訟過程中,「對於自己的出軌行為不曾真心反省悔過,在態度上絲毫不尊重一夫一妻制」。

崔泰源是已故SK首任會長崔鐘賢的兒子,盧素英是已故前總統盧泰愚的女兒。2人於1988年結婚,育有3名子女。2015年,崔爆出外遇並有私生女,崔表明要與盧離婚,他當時更自爆與盧已10年不睦。2人在2017年至2019年間從婚姻調解到進入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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