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走入歷史?衛福部擬改「優先席」 司改團體突破盲點:不能解決問題

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近期台北捷運等大眾運輸系統頻頻爆發博愛座爭議,釀成肢體衝突,並引發社會爭論,衛福部昨(28)日預告修法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席」,司改團體對此聲明評論。

<strong>博愛座。(圖/報系資料照)</strong>
博愛座。(圖/報系資料照)

衛福部於(28)日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席」,適用對象除身心障礙者外,擴大至有實際需要者,旨在減少爭議並擴大優先乘坐對象範圍。

近期,台灣捷運的博愛座爭議頻發,博愛座原意在於公民意識與美意,但卻成為衝突焦點。例如,最近發生了一名老者因年輕乘客拒絕讓座而動手打人的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李震華指出,現行法條存在兩大問題。首先,由於缺乏罰則,規定僅具道德引導作用,無法對違反者形成強制約束力。因此,任何不禮貌的讓座要求本身就已經違背道德的要求標準,乘客有權拒絕讓座。

<strong>北節車廂。(圖/photoAC)</strong>
北節車廂。(圖/photoAC)

其次,李震華分析指出,身心障礙者的外觀較易辨識,但「老弱婦孺」的定義模糊不清,容易引發認知不同的爭執。他建議主管機關應公開解釋,將「老弱」解釋為「既老又弱」,排除倚老賣老者,「婦孺」則指外觀顯見的孕婦及隨身攜帶5歲以下幼兒的婦女,以此降低濫用優先席的情況。

衛福部欲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座,對此李震華表示質疑。他認為,只改名為優先座並不能解決問題。此外,他強調,華人文化中有「敬老尊賢」的優良傳統,這些文化價值應賦予以時代意義來傳承保存,但應降低博愛座的比例,試問多少人會忍心讓真正身障老弱家人單獨外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呢?如改為總座位數的5%,應已足夠。尤其在台北捷運的上下班時段,人潮擁擠,博愛座的意義不大,可考慮取消。

李震華強調,這些事件顯示了博愛座法律規範與社會道德之間的互補與矛盾,法律若能融合道德,實是最佳組合。他呼籲公眾在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時多一份理解與包容,以維護傳統道德文化及法律所維護的公共秩序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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