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容積獎勵逐年遞減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於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依條例規定3年內10%時程容積獎勵已於去年5月11日屆期,並自去年5月12日開始逐年遞減2%。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時程容積獎勵將逐年遞減至歸零,呼籲民眾把握機會儘早申請,讓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新生。(見左圖)

都發局表示,時程獎勵10%已於去年5月11日到期,額度將逐年遞減2%,預計114年5月11日歸零。今年5月11日前申請危老重建仍有8%獎勵,不過今年5月12日後時程獎勵將再下修至6%。

都發局指出,危老條例另有修正法令,只要申請基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的規模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0.5%獎勵,而規模獎勵加上時程獎勵至多10%。隨著時程獎勵逐年調降,如欲維持總數10%獎勵,請民眾儘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