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接軌都更取消最小面積限制?營建署否認

都更,危老,老屋,改建。圖為台北市信義區。沈聰榮攝
都更,危老,老屋,改建。圖為台北市信義區。沈聰榮攝


媒體報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的10%時程容積獎勵明年落日,內政部決定不展延,但正在研擬危老接軌都更的各項方式,不排除讓危老案接軌都更案時,可不受都更基地最小面積限制(都更最小面積為1000平方公尺、約304坪)。對此,營建署今天(22日)表示,目前都更單元劃定基準是由地方政府訂定,危老轉軌都更案件仍應採分級分類方式給予不同的條件規範,並應保有執行彈性空間,面積規模不宜全面取消。

營建署指出,目前研擬危老轉接都更措施是因應危老條例時程獎勵於施行3年後、也就是到明年5月9日歸零,容積奬勵上限額度由法定容積40%降低為30%,導致危老案可能會考慮轉軌都更方式進行重建。另外,危老條例施行期間為10年,長期而言,危老建築物也須採都更方式重建。

營建署表示,日前已邀各地方政府討論危老轉軌都更的更新單元劃定基準,會將危老轉軌都更需求納入檢討因應,目前傾向危險建築物,如海砂屋,不受規模限制外,其餘建議採分級分類方式給予不同的條件規範,並應保有執行彈性空間,而非取消面積限制。

營建署表示,近期將針對如何協助加速劃定更新地區、訂定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加速都更行政效率及審議等議題,與較有執行經驗的地方政府成立工作小組,研議建立更具體的操作模式與範例,由直轄市先行示範,以提升都更審議效率及鼓勵轉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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