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停招團客赴中國 旅遊業者:法律基礎是什麼?

圖為出境旅客。(資料照/桃機公司提供)
圖為出境旅客。(資料照/桃機公司提供)

台灣旅行社組團赴中國旅遊的禁團令原訂3月1日鬆綁,交通部觀光署也預訂在春節前公布解除禁令的具體規畫,不料卻在昨天(7日)下午突然宣布,由於中國尚未就團客來台進行安排,日前又片面宣布改變M503等航路運行方式,因此要求旅行業者即日起停止招攬團客赴中國旅遊。多個旅遊業團體今天(8日)召開記者會抱怨執政黨政府騙選票,選後不到一個月,原先的承諾就跳票,並強烈質疑禁團令的法律基礎從何而來。

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8日)表示,政府覺得兩岸人民觀光交流很重要,所以率先拋出善意,但是中國絲毫沒有打算開放團客來台,看不到中國釋出任何善意,政策才會急轉彎,不過,3月1日到5月31日出發的旅遊團依然可以出團。

然而,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吳雁輝表示,5月之後旅遊旺季開始,6月份已經收客七、八成,特殊景點的部分,7、8月份也已經收訂金了,接下來旅遊業者將面臨大量的旅遊糾紛和賠償損失,粗估案件量會翻倍。

吳雁輝也質疑,禁團令法律基礎到底是什麼?如果是在疫情期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被授權可以做任何事情,包括邊境管制,但是現在疫情趨於平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簡稱新冠肺炎特別條例)即將退場,禁團令的法律基礎就喪失了;如果是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值得探討的是,《發展觀光條例》其實僅限於旅行社的經營管理,一旦擴大到禁止台灣旅行社組團去中國,是否已經逾越法律授權範圍?第三,如果是依據《兩岸條例》,該條例明文限制的是台灣人民或企業赴中國投資,但是,台灣旅行社送團客去中國,簽訂的是一般買賣商務契約,並不是投資契約。他說:『(原音)我要問的是,有關單位我們這個禁團令的法規依據是什麼?我想,希望有關單位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如果沒有合理的解釋的話,我相信我們在5月20日以後,應該很多業者要串聯去抗議遊行。』

中華優質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李奇嶽指出,或許有人會問全球190幾個國家,一定要組團去中國嗎?但是事實上,疫情爆發前,台灣每年1700多萬的出國旅遊人次中,赴中國旅遊人數佔三分之一,團客和散客數量大概各佔一半,也就是說,組團赴中國的旅遊市場至少200萬旅次以上,兩岸不能觀光交流,台灣旅遊業的復甦之路一定是坎坷的,政策髮夾彎,根本是騙選票,反制中國還有很多其他手段,不該犧牲消費者和業者的權益,希望政府收回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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