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航班延誤超過5小時可要求全額退費

注意!交通部新規定上路,「航班延誤超過5小時可全額退費」。

 

根據《中央社》,交通部公告修正「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國內外航班誤點超過5小時,若旅客不接受航空公司安排可要求全額退費,且航空公司不得收取手續費;即便是颱風天等不可控因素也適用。

 

根據《東網》,民航局表示,以往沒有明文規定延誤多久可以退票,不少旅客不願意接受航空公司的安排,又無法退費,因此修法明訂延誤5小時為退費時限。除了台灣,歐盟也有類似做法。另外,航空公司在確定航班無法按預定時間啓程後,境內航線延誤15分鐘以上、國際航線延誤30分鐘以上者,或是變更航線、起降地點,航空公司都應向乘客說明原因。

 

再根據《自由時報》,這次修法還新增了「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3-1條:班機因故轉降其他機場後,若無法在短期內飛往原目的地機場,當乘客有特殊狀況,可由業者協調機場相關單位同意後,安排乘客在轉降機場下機或入境。不過若是原目的地機場馬上能恢復降落,航空公司不一定要同意讓乘客下機,因為下機會影響到原本要飛往目的地機場的其他乘客。

 

(圖片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