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憲法訴訟法修法!153名律師發起「守護憲法」遊行11/16上街頭

153名律師今(11/7)宣布發起「守護憲法遊行」,將在11/16穿上律師袍走上街頭。憲法法庭外觀照。侯柏青攝
153名律師今(11/7)宣布發起「守護憲法遊行」,將在11/16穿上律師袍走上街頭。憲法法庭外觀照。侯柏青攝


近日立法院國民黨立法委員翁曉玲等擬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153名律師認為修法後適用結果有實質癱瘓憲法法庭之危險,嚴重影響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今(11/7)宣布發起「守護憲法遊行」,將在11/16穿上律師袍走上街頭,他們號召所有的律師一起站出來,用行動向立法委員們表明守護憲政體制的決心。

發起「守護憲法遊行」的153名律師發表聯合聲明指出,立委翁曉玲等人現提案擬修正《憲法訴訟法》第4條,將現行以實際「現有總額」計算大法官人數之規定,修正為以「憲法增修條文法定總額15人」之方式計算,併擬同時修正同法第30條及第43條以提高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之同意門檻,由原先過半數同意之門檻,提高為現有總額3分之2同意始能作成判決或暫時處分之裁定。

然而,上揭修正將導致憲法法庭毫無例外地均需有10位大法官以上參與評議始能作成憲法裁判,倘若大法官人數因故未能達於上開門檻時,大法官將無法作成任何憲法裁判,且在修法草案對於「現有總額」的設計下,無論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多寡,均需有10位以上大法官同意始能作成,議決門檻為我國法制史上之新高,將明顯造成憲法裁判難以形成更加窘迫的困境。

聲明指出,綜觀上揭修正案之影響,不難發現修正案的真意並非在精進憲法訴訟法制,而是意在破壞憲法法庭的有效運作,且將實質造成憲法法庭癱瘓,如此一來,將使憲法適用上有疑義時將無從解決,憲法法庭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及維持機關間權力分立分際之憲法誡命亦將形同具文。

聲明強調,長久以來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所作成之憲法解釋,多數攸關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如釋字748號保障相同性別之婚姻自由、釋字807號保障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免受差別待遇、111年憲判字第4號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及平等權、111年憲判字第13號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等,在在彰顯憲法法庭除了裁斷憲政機關間權限爭議之憲法作用外,更是人民基本權利的守護者,對於人民權利保障具有重要且不可或缺之地位。

鑑於法案協商冷凍期11/18屆至,期限後立法院隨時可強行表決。發起人等因見憲政秩序有陷於癱瘓、崩解之危險,本於律師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之使命,發起本次11/16「律師守護憲法遊行」活動號召律師同道共同挺身而出,向朝野立法委員堅定呼籲,立法院應恪守憲法秩序及誡命,服膺憲法忠誠義務,撤回行將癱瘓釋憲機關之《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

發起人指出,11/16遊行當天將穿上律師袍走上街頭,預計下午2時在台北「二二八和平公園」集合,遊行路線為襄陽路、公園路、忠孝西路、忠孝東路、林森南路,最後在濟南路集會,希望號召所有的律師一起站出來,用行動向立法委員們表明守護憲政體制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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