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跟騷法草案出爐 過失致死最高判10年

呂翔禾

行政院22日宣布,將送交《反跟騷法》草案與過失致死罪修正草案至立院。(行政院)
行政院22日宣布,將送交《反跟騷法》草案與過失致死罪修正草案至立院。(行政院)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千呼萬喚的反跟騷法終於出爐!行政院會22日通過《糾纏犯罪防治法》草案,明定8類跟蹤騷擾行為態樣,違反者最高判5年有期徒刑;院會另外通過《刑法》第276條修正草案,將過失致死罪從5年以下,調整最高將判10年。針對外界關注行政院是否將提具體減碳目標,政院僅表示尚在協調。

跟騷最高判5年

行政院會22日通過《糾纏犯罪防治法》草案,明定「跟蹤騷擾行為」是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或社會活動,如遭遇跟騷將會以刑事案件介入,可即時受到保護。

草案也列出8類跟蹤或騷擾的樣態,包含監視、觀察知悉他人行蹤、盯哨守候尾隨,或以類似方法接近特定人住居所學校等場所,對特定人警告威脅等類似行為;利用電子通訊設備、網際網路等干擾行為。犯跟蹤騷擾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過失致死刑期增倍

如果攜帶凶器者為加重跟騷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罰金50萬。另外政院也通過《刑法》第276條修正草案,將原本過失致死罪判處5年以下層級化:情節重大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為情節重大、而致3人以上死亡,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羅秉成指出,故意殺人的法定刑起碼10年起跳,過失致死並非故意,過失犯在法律上要輕於故意,但現行刑責太輕,所以將過失致死造成最嚴重的情形,刑責提高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殺人罪的最低刑度一致。他認為,法務部從5年有期徒刑加重到10年有期徒刑,是合理的調整。

政院尚無具體方案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外界關注政院是否有推出相關減碳措施,媒體質疑至今仍無具體減碳目標。對此羅秉成表示,蔡總統在元旦談話中已經確立2050淨碳排為零的目標,目前《溫管法》中規定2050年要達成2005年的碳排1半,但現在時空背景不同,因此希望透過目前的能源轉型政策達成目標,未來《溫管法》修法時也將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對於具體政策,羅秉成僅表示各部會都有在努力,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與副院長沈榮津都有與各部會進行跨部會討論,將氣候變遷思維納入政策評估。他也捍衛目前的2025非核家園政策表示,蔡總統上任後陸續推動能源轉型政策,如果不支持卻又說要減碳,是「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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