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洩密風暴 陳建平4點聲明反擊NCC副主委:自洩事證

陳建平(資料照片)
陳建平(資料照片)

鏡電視風波不斷,通傳會(NCC)副主委翁柏宗今天發出5點聲明,指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提供給NCC相關事證,提到他的部分「絕無此事」,對此,陳建平也發表4點回應反擊,強調這些資料他並未對外揭露,翁卻公開洩露他提供事證之事,若事證不實,也請翁採取法律行動,以還自己清白。

翁柏宗今天下午在NCC例行記者會,指控陳建平10月24日回覆有關NCC於12日第1036次委員會議相關事證,內容提到他本人部分「絕無此事」,日後對有關鏡電視新聞台的審查,他也會迴避,並大動作發出5點聲明,強調「誰傳的訊息就告誰」。

對此,陳建平也發出4點回應表示:

一、他之前應通傳會111年10月1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1148030630號函要求,就鏡電視股東裴偉涉及洩露通傳會開會機密之事項,於10月21日提供相關資料予通傳會。

二、提供資料之事,他恪遵通傳會之要求,並未向外揭露。但今日下午卻接獲記者詢問,翁竟以公開聲明方式,對外洩露他提供事證資料予通傳會之事,且未說明前因後果。

陳建平強調,他不解,翁柏宗本應保守本案相關事證秘密,其作法是否符合通傳會應遵循之法令及相關倫理之要求,有待商榷,且此方式有誤導外界認為他指稱翁涉及洩密之虞,令人遺憾!通傳會與翁柏宗應予說明,以正視聽。

三、他提供予通傳會之附件證物,皆與原件相符,且非他所述;該等事證內容是否屬實,應由檢調單位及通傳會調查說明,他也願意配合檢調單位,提供該等事證,「惟請勿再影射本人提供不實資料」。

四、翁柏宗在記者會上說該等事證,「內容不實、子烏虛有,我沒有做的事」,如果該等事證不實,他請翁主動向檢調單位和通傳會說明清楚,並向傳遞不實消息之人採取法律行動,以還自己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