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送自行車每日代步遭竊 細心警3天找回少女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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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送自行車每日代步遭竊 細心警3天找回少女開心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順派出所於110年11月22日21時許,發現1名少女神情落寞的走進派出所內,警方遂趕緊安撫少女情緒並詢問發生什麼事,少女才緩緩道出其上學時將自行車停放在安和路一段店家門口,而在放學後欲前往牽車時,卻發現車子不見了,她在附近找了很久都沒找到,所以只好到派出所報案尋求協助,警方受理案件後非常重視,並立即由員警陪同少女至停車位置調閱監視器,協助尋找失車。

經警方調查,發現少女自行車在停放後被1名男子竊取,警方即朝男子車行方向沿途調閱,經調閱數十組監視器,並追查到8公里外永康區大灣路時,一度失去竊嫌蹤影,就在擴大調閱監視器範圍以追緝竊嫌時,派出所一名細心員警回想起在調閱監視器過程中,竊嫌曾與一名騎乘機車男子短暫交談,研判2人應相互熟識,警方立即追查相關資訊,並進而得知竊嫌身分,經於110年11月25日20時許,通知竊嫌王姓男子(71年次)到案,王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並交付所偷竊之自行車,警方訊後將王男依竊盜罪函送偵辦。

經了解,少女遭竊自行車是叔叔送給她的禮物,並讓她作為求學的交通工具,沒想到王男卻貪圖代步之便,就將自行車偷走,導致少女每天必須從住處步行半小時前往學校,所幸警方積極偵辦,在三天內即幫少女尋回失車,少女除滿心歡喜的感謝警方幫忙外,也慶幸終於結束,必須以步行方式上下學的日子。

第三分局表示,安順派出所員警對於自行車失竊案件,能全力偵辦,並於短時間內即幫少女尋回失車,積極辦案的態度,值得嘉許。另也呼籲,民眾停放自行車時,除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外,並應在車輛加上大鎖等防盜措施,以免成為不法之徒覬覦目標,而造成財物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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