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不是唯一手段 議員盼增加「安全行人交通」設施 避免憾事

台中市議員王立任、謝志忠、張玉嬿、張耀中指出台中市上個月全台大執法期間以車不讓人的取締項目高達26,777件為六都第一,因此為行人請命,要求交通局改善道路硬體設備降低行人穿越馬路危險度,不讓憾事再發生。

王立任指出,台中市近幾年因搶越行人穿越道造成傷亡案件數有增加趨勢,從2018的8件、2019的5件,到今年1-9月卻已經有10件。而台中市在上個月全台路口大執法時,在取締項目「車不讓人」內細項分別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有422件、「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有589件、「闖紅燈及紅燈右轉」則有高達25,766件,總計為26,777件為六都第一,並且占六都總案件數的25%。可見台中市駕駛人對於禮讓行人的觀念還不夠成熟,有待加強。

議員張玉嬿表示,不僅對用路人應該加強教育宣導,也應在易肇事路口儘速試辦美國聯邦公路總署「安全行人交通」計畫5項措施,確保用路人安全及路口交通流暢。

議員呼籲,每位駕駛人在某一個時間點都會是行人。取締不是唯一的手段,除了同時繼續宣導交通法規知識及守法觀念之外,也應當要增加道路硬體設施來減少行人事故,不要每次都等到發生事故後才在檢討和宣導。希望交通局能拿出魄力在明年選定使用「停」止標誌及「安全行人交通」計畫示範區,不要讓憾事再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