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在監投票」遭駁回!確定不用在監獄設投票所 最高行政法院廢棄裁定理由曝

2024總統大選將近,受刑人是否能在監投票一直備受討論。一名在台北監獄服刑的林姓受刑人申請「在監投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月12日裁定「可以在監投票」。但二審最高行政法院16日廢棄一審裁定,駁回林男聲請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16日廢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合議庭認為尚無法得出人民在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所定投、開票制度下,有請求選務機關於其戶籍所在地的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請求權。

合議庭強調,經綜合衡量比較如暫時准許林男定暫時狀態處分的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遠甚於未准許其事後獲本案勝訴所生的個人損害。因此判定本件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第2項所定的處分要件,廢棄原裁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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