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為羅廷瑋開「特別方便之門」?!工程會祭修法禁民代任政府採購評委:基於民意反映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遭爆曾任台中市環保局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會近日預告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修正草案」,被外界視為「羅廷瑋條款」;主委陳金德昨(1)日表示,基於民意反映做適當修正,草案還是預告階段,會綜合各界意見再修正。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說,台中市府應說明,為何為羅開「特別方便之門」?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七月爆料,預算金額五百萬元的台中市政府「一一三年度台中市機動車輛排氣管汙染管理事務計畫」決標公告,羅廷瑋赫然列入評選委員名單,違反規定與利益迴避原則。羅廷瑋回應,經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再三邀請、確認沒有違法的狀況下才受邀擔任,不是自己主動要求。

 

台中市政府則說,環保局僅有這件採購案邀無監督關係的民意代表任專家學者以外的評審委員,雖無違法,但確有改進空間,環保局已深刻檢討,未來將以更嚴謹周延的態度選任評委,以避免不必要誤會。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昨日表示,她覺得非常詫異,過去在第九屆、她就是擔任「政府採購法」修法非常深入的立委,對政府各級採購評選委員,除了公開透明外要是專業導向,政府代表要盡量降低,納入民間的專業代表,這是採購法改革方向。

 

「但台中市卻倒退嚕,赫然發現台中市政府的採購、竟然可以讓民代做為政府代表參與評選!」吳思瑤抨擊,台中市政府第一線應該說明,難道不知道這都涉及非常敏感的採購事項?

 

吳思瑤認為,這樣的個案,在台灣各縣市政府的採購應該很少見,台中市政府應該要說明,為什麼開設羅廷瑋的「特別方便之門」,會不會因為民代身分造成單一採購有不同做法?

 

吳思瑤強調,國家制度就是一套,現在發生這樣的個案,更應該讓各級政府作為警惕,因為要讓專業人士做為獨立客觀的評審委員,政府機關的代表員額本來就是越來越低,這是基本的ABC,羅廷瑋個人也沒自制、自律,他難道覺得OK?

 

對此,行政院工程會近日預告「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修正草案」,表示機關遴選採購評選委員,是為促進採購評選作業公平與公正、避免外界質疑,考量民意代表擔任機關採購案評選委員,有造成行政權限與立法權限衝突之虞,因此提出修法。

 

工程會說,根據修正草案,機關遴選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不得遴選現任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但各級民意機關辦理採購時,不在此限。

 

至於這是否是「羅廷瑋條款」,工程會主委陳金德回應,這規定很久了,工程會當然基於民意反映做適當修正準備,目前修正草案還是預告階段,請各界表達意見,預告期六十天、會綜合整理各界意見再進行修正。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陳金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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